关于医院等级变更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
2023-04-10 11:29
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
各位市民朋友们:
2023年4月4日,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(川卫医政函〔2023〕110号)发文,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升级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,根据医疗服务价格及医保政策规定,我院自2023年 4月4日公示三乙价格,向医保局备案成功后执行三乙价格。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及参保人员的报销比例:
一、医疗服务价格:我院原执行价格为二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标准,现调整为按三级乙等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执行。
二、参保人员的报销比例:参保人员原在我院就诊执行二级医院的医保报销比例,现调整为按三级乙等公立医院的报销比例执行。
附:《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三乙医疗服务项目公示表》
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
2023年4月4日
https://www.xjx120.cn/uploads/20240131/20240201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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