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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除艾滋病、梅毒、乙肝母婴传播

2026-07-20 10:49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 公卫科

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 · 守护健康新生命

消除母婴传播是国家公共卫生重点工作,规范干预可极大降低新生儿感染率,让感染妈妈也能生出健康宝宝。

1.全程规范阻断流程

• 孕期筛查:所有孕产妇都应该HIV筛查,早发现、早干预;

• 孕期服药:确诊感染孕妇全程规范服用抗病毒药物,抑制体内病毒;

• 安全分娩:在定点医院规范助产,避免产道血液、分泌物暴露感染;

• 新生儿防护:宝宝出生后及时预防性服药、定期筛查随访;

• 科学喂养:全程最好人工配方喂养,最好不母乳喂养、杜绝混合喂养,彻底切断产后传播途径。

2.核心目标

通过全套科学干预,可有效实现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,保障母婴安全,新生儿健康成长。

零歧视行动 · 拒绝艾滋歧视

病毒需要防控,艾滋人群不该被歧视,歧视比病毒更可怕。

1.艾滋病感染者及家属不是罪人,是疾病受害者,应得到尊重、包容与善待;

2.禁止排挤、孤立、造谣、排斥HIV感染者;

3.医疗机构不得拒诊、推诿感染者,学校、单位不得无故拒收、辞退感染者;

4.严守隐私保密制度,严禁泄露感染者检测、诊疗、个人信息;

5.全民树立科学认知:日常接触零风险,平等对待每一个人

合法权益保障 · 依法守护平等权利

依据《艾滋病防治条例》《民法典》,艾滋病病毒感染者、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完整合法权益,受法律严格保护

1.平等就医权:可正常就诊、住院、手术,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歧视拒诊;

2.平等教育权:享有正常入园、入学、升学权利,不得无故劝退、拒收;

3.平等就业权:除法律法规禁止岗位外,享有平等求职、用工、升职权利;

4.婚姻生育权:依法享有结婚、生育权利,受国家母婴阻断政策保障;

5.隐私保护权:个人感染信息属于隐私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泄露、传播;

6.救助保障权:困难感染者可依法享受医疗救助、低保帮扶、公益关怀。

遭遇歧视可依法维权,保留证据,向卫健部门、司法、妇联投诉求助。

反对家庭暴力 · 关爱特殊群体

家暴不是家务事,感染疾病绝不是遭受暴力、辱骂、虐待的理由

1.严禁针对感染孕产妇、女性感染者及家庭成员实施殴打、辱骂、恐吓、冷暴力、限制就医等家庭暴力行为;

2.不得以对方感染HIV为由,实施遗弃、虐待、逼迫离婚、剥夺就医生育权利;

3.家庭暴力属于违法行为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;

4.维权求助渠道

• 紧急危险:拨打 110 报警

• 妇女维权:拨打 12338 妇联维权热线

• 医疗帮扶:就近疾控中心、妇幼保健院、定点医院寻求帮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