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代理机构遴选邀请公告
一、项目概况
我院2023年5月通过院内公开遴选方式选取了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,签订的框架协议即将到期,现需要开展新一轮的代理机构遴选工作,服务期三年,合同经年度考核后一年一签。
二、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(须提供相应佐证资料)
序号 | 审查内容 | 通过条件 |
1 |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|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|
2 |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| 提供承诺函 |
3 |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| 提供承诺函 |
4 |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| (1)税收:提供最近半年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。方式一: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(注: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)。方式二:承诺函,承诺若不属实,将视为虚假响应,并按采购相关规定予以惩罚)。以上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均可。 |
5 | 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| 1. 提供承诺函; 2. 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(2025年5月22日24:00)在信用中国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,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。 |
6 |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| 提供承诺函 |
7 | 法务团队 | 提供专职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在职证明 |
8 |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| 有效 |
9 |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(签字人为法定代表人的,可不提供) | 有效 |
10 | 申请文件数量 | 正本一份 |
三、遴选程序与响应资料要求
(一)请参与报名的公司根据评审标准及分值(附件1)填写信息汇总表(附件2),并按顺序提供佐证材料加盖公司鲜章(附件2须额外提供Excel版本);
(二)我院将根据信息汇总表提交内容按货物、服务、工程类进行评审,分别筛选出货物、服务、工程类项目排名前三的代理机构进入下一轮评选,具体评审标准及分值见:附件1。
四、推荐资料递交方式
(一)欢迎具有合格资质及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于2025年5月22日24:00之前将公司相关资料(PDF加盖供应商鲜章)发送扫描件至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,邮箱(xjqrmyyzbcgb@163.com);
(二)纸质版资料邮寄到成都市新津区惠安路114号新津区人民医院办公区,联系人王老师;
(三)项目详情请咨询王老师(028-82490113)。
【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】:
一、报名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,及时接收我院发送的相关资料。
二、本次遴选邀请相关安排如有变动,将通过医院官网发布公告,请注意关注。
三、报名参加我院遴选邀请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料:
(一)供应商资质证明一份(营业执照等);
(二)提供附件1的佐证材料一份(须按顺序提供);
(三)信息汇总表(Excel及PDF盖章版各一份)
附件1:https://www.xjx120.com/uploads/20250520/222708135a1aa57719df620a039e7b75.docx
附件2:https://www.xjx120.com/uploads/20250520/76efe611127b7c31c5bb222b0da39019.xlsx
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
(成都市新津区急救指挥分中心)
2025年5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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