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津县人民医院关于开展双拥医疗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
2011-03-14 00:00
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
新人医〔2008〕58号
新津县人民医院
关于开展双拥医疗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
各科室:
根据《新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活动的通知》(新津府发[2008]34号)文件要求,为推动“双拥”工作深入开展,按照《成都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》的通知(成民发[2008]25号)精神,经研究,对军人及优抚对象实行优先挂号、优先就诊、优先取药、优先住院,凭相关证件参照《新津县人民医院惠民门诊实施方案》(新人医〔2006〕70号)实行医疗服务优惠。
特此通知。
新津县人民医院
2008年10月13日
推荐新闻
-
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非医用辅助用品(非械字号产品)一批采购项目结果公告
2026-06-18 17:37
-
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非医用辅助用品(非械字号产品)一批采购项目中标(成交)结果公告
2026-06-18 17:37
-
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采购“定向物联网”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
2026-06-16 15:17
-
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POCT检测试剂(心肌标志物)遴选配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
2026-06-12 20:37
-
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布类洗涤服务项目中标(成交)结果公告
2026-06-11 16:54
-
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零星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(三次)竞争性磋商公告
2026-06-11 15:07
